刘卫红
刘卫红,男,河北定州人,中共党员,管理学硕士,现在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工作,并成功考取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2003.9-2007.6,河北定州一中学习。
2007.9-2011.6,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法律系学习,专业为思想政治教育,获得法学学士学位,大学期间获国家奖学金(1次)、湖南省优秀员工党员(1次)、院级优秀员工干部(1次)、院级一等奖学金(2次)、院级二等奖学金(1次)、院级三好员工(3次)等,期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A证),本科毕业后在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实习三个月。
2011.9-2013.6 ,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学习,专业为行政管理,获得管理学硕士学位,期间在湖南九子龙律师事务所实习、在湖南省律师协会组织下参加执业律师培训,并获得实习律师结业证书,期间自学考取证券从业资格证(4门),注册会计师证(2门),发表《新加坡反腐倡廉经验及其对中国廉政建设的启示》等文章。
2013.6-至今,中共长沙市雨花区委政法委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综治基层基础等工作,期间参与编著《长沙市雨花区中小员工平安手册》,在长沙市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工作简报上发表文章1篇,负责编写《雨花政法》简报两期,并成功考取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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