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上期校内单位申报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员工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17年上期校内勤工助学工作即将展开,现就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介绍 根据工作的性质和实际情况,我司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1.固定岗位:一般持续一个学期的长期性岗位,申请同学主要从事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不得独立承担单位主体性工作。
2.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二、申请程序 1.校内单位需设置固定勤工助学岗位,由设岗的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临时勤工助学岗位设置由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于用人前一周申请。
2.请于2月17日(本周五)前将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固定岗位)送交行政楼115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办理。
3.员工处会同人事处对各单位提交的申请表进行审核。未经审批同意,私自安排员工从事相关工作的,劳动报酬等概由其用人单位负责。
三、相关要求 1.同等条件下,岗位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员工,为避免影响员工学业,固定岗位每周工作时间应在6~10小时范围内。
2.各设岗单位在员工上岗前需对其进行不少于2个小时的相关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
3.各设岗单位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单位勤工助学员工的管理、考核工作,并于每月月底结束后一周内将《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员工勤工助学考核表》报送至员工处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井波 联系电话:15111606610
员工资助管理中心
2017年2月15日
上一条:
“国家资助、助我飞翔”2017年“员工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方案
下一条:
2016-2017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