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与实践协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协会名称:太阳集团网站入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与实践协会
第二条 协会性质:协会主要是以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有兴趣的同学为主体自愿结成的群众性员工组织,是由共青团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委员会指导,受太阳集团网站入口以及员工社团联合会监督管理的全校学术性社团。
第三条 本协会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以“学习、研究、实践”为宗旨,竭力为同学们搭建一个学习交流和实践的平台,在各种思想的碰撞中,不断地提升同学们学习研究的能力,加强社会主义、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认识,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法律观,加强对历史使命感、社会责任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陶冶情操和道德品质,提高思想觉悟道德修养。
第四条 本协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及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校纪校规。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申请成为协会会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承认协会章程;
(二)具有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正式学籍的员工;
(三)有理想、善学习、勤思考、讲道德、勇奋斗;
(四)能够积极参加协会开展的各项活动并自愿承担会员义务;
(五)自愿缴纳活动经费和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参与相关活动。
第六条 会员权利
(一)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了解协会工作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参加协会的有关活动;
(四)优先享受本会提供的服务;
(五)参与协会年度评优表彰;
(六)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七)对协会工作的监督权,同时有权要求罢免或撤销不称职的干部。
第七条 会员义务
(一)遵守协会章程;
(二)执行协会决议,听从协会各项活动安排;
(三)自觉维护协会的名誉和形象;
(四)维护协会利益、爱护协会公共财物;
(五)积极发展新会员;
(六)按时交纳会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协会设立顾问委员会,由学校有关领导和老师、专家和学者组成。
第九条 协会聘请指导老师一名,指导老师对具体工作予以指导。
第十条 协会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大会每年至少举行一次,讨论决定协会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的职权:
(一)修改并通过协会章程;
(二)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名组成会长团;
(三)讨论并决定协会工作方针和任务;
(四)审议并通过协会工作报告;
(五)决定协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会长团在会员大会休会期间主持会务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会长、副会长任期一年,可连选连任,但一般不超过两届。
第十三条 经会长团提名并决定各部门负责人人选,各部门负责人在会长团领导下,负责处理日常工作。会长团有权决定罢免或任用各部门负责人。
第十四条 本协会设会长团、办公室、理论学习部、组织部、宣传部、外联部、财务部等机构。
会长团:全面负责社团工作,对社团进行统一领导,安排各项工作。定期召开会议,抓好分管工作,坚持参加社团举办的各项活动,给予指导与帮助。监督社团执行决议的落实情况与社团活动及财务情况。
办公室:主要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如会议记录、活动考勤、资料汇编,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
理论学习部:负责学习内容、学习时间的确定、学习资料的准备、会员分组以及学习竞赛活动的组织。
组织部:组织活动的开展,负责活动会场的布置和会场秩序的管理以及后期保障工作。
宣传部:主要负责协会各项重大活动以及协会形象的宣传工作,通过海报、横幅、宣传板、网络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并与校内外各新闻机构保持经常联系,宣传报道协会的各项活动。
外联部:负责对外联系、学习交流。
财务部:负责协会财务管理及日常活动费用的开支,定期向全体会员汇报财务开支情况,负责收取协会的会费。
第四章 活动管理
第十五条 协会一切活动,不得影响会员的正常学习生活,不得与专业课表相冲突。
第十六条 每月召开一次全体干部、干事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商议活动的开展。由会长主持,与会人员积极讨论协会活动的相关事宜。
第十七条 每年必须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每月必须有月总结与下个月的月计划。年度工作计划必须经指导老师审阅同意后,按步骤实施。
第十八条 本协会的所有活动,一定要与本协会名称相符,确定好活动主题,不得与协会宗旨相矛盾。
第十九条 开展活动。依据本协会名称,积极探索活动方式、活动路径、活动绩效,寻求活动的高度、深度与力度,开展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活动以提升本协会的知名度。协会将组织开展主题研究、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知识竞赛、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读书分享、假期调研、宣讲团进基层进社区、大员工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等活动。
第五章 费用管理
第二十条 协会经费来源为:会员会费、学校和学院资助、会员和社会捐赠、商家赞助等。
第二十一条 协会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学习书籍,开展各类学习实践活动,任何会员不得其用于与协会发展无关的事项。
第二十二条 协会建立会长团领导下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于2017年11月由会长团拟定,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与实践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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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与实践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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