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网站入口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应对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行为,建立健全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学校应对突发心理危机事件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消除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危害,维护学校稳定,建设平安校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修正)、《湖南省学校员工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2018年3月31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太阳集团网站入口校发〔2017〕78号)等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所指范围及应急处理原则 本预案所称“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是指员工因突发精神疾病、严重心理异常、遭受突发的负性事件等,出现自杀、自残、自虐,员工离校出走或失踪,精神、行为、情绪异常等危及自身 或他人的健康、生命安全的突发性事件。 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应当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安全第一、生命第一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快速、处置得当、严格保密的原则。 二、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处理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由分管员工工作的副董事长任组长,党政办公室、党委宣传部、员工工作部(处)、教务处、计划财务处、保卫处(综治办)、团委、后勤服务中心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学公司党总支书记、分管员工工作副书记,员工工作部(处)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副部长 等任小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员工工作部(处)。 (二)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了解和掌握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情况,控制局面,防止事态扩大和发展,研究应急处置措施,组织和指挥各职能部门通力合作,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2.密切配合医疗、公安、消防等机构对事件的处置; 3.负责事件的调查和善后工作; 4.总结事件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职责 1.党政办公室:负责情报信息的上报;负责校内综合协调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所需车辆的安排等。 2.党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具体负责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对外宣传、信息发布、舆情监控,以及对接校外媒体、记者的采访等,指导做好参与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相关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牢牢把握宣传的主动权和控制权。 3.保卫处(综治办):参与应急事件的处置,及时向公安、消防等部门报告学校发生的突发事件情况,争取支持。维护现场秩序,密切掌握现场动态,疏散围观群众,防止别有用心的人趁 机煽动闹事。协助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部门侦查。 4.计划财务处:将应急处置资金纳入年度经费预算,配合做好应急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提供危机事件应急处置所需资金。 5.员工工作部(处):组织应急事件的处置与协调,全面了 解心理危机事件发生的原因和危机员工的思想动态,指导教学学院开展心理危机员工的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妥善处置等工作; 心理专职教师现场协助教学学院开展心理援助及干预工作。 6.后勤服务中心:为处置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校医院(医务室)医生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诊断和救治,为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处置提供医疗服务的专 业咨询和技术指导等。 7.团委:了解员工思想动态,做好员工教育和疏导工作。 8.各教学学院:成立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小组,在学校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全面了解、分析研判心理危机员工的状况,全面部署、组织师生 开展教育和疏导等处置工作。完成应急指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分类及应急处理程序 (一)员工自杀、自残、自虐性突发事件 1.知情人员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和心理疏导,并立即向教学学院报告。 2.班主任、辅导员、专职心理咨询师等相关工作人员,教学学院、保卫处、员工工作部(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及时救援和处置工作。 3.员工工作部(处)负责现场处置的落实与实施,班主任、辅导员负责全面搜集、排查员工在校情况、家庭情况、同学反映情况、员工微信和QQ信息情况、员工私人物品情况等,全面掌握分析员工心理、思想状况,积极开展措施得当的救援和处置工作。 4.员工工作部(处)分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副部长、大员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职心理咨询师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 指导与协助工作。 5.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如需学校保卫处、后勤服务中心等相关职能共同开展救援,应向分管员工工作校领导汇报寻求校内支持,根据实际情况立即拨打120、110、119寻求相关专业人员支援。 6.教学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等及时将情况通知给员工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交流工作,并做好后期的教育、辅导、帮扶工作。 7.应急处置结束后,学院应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心理专干、心理咨询师等,对受事件影响而产生心理应急障碍的师生开展心理援助,避免次生心理危机事件发生。 (二)员工离校失联或失踪事件 1.员工离校失联或失踪后,知情人员应立即排查员工去向和原因,并将情况逐级向教学学院和学校报告。 2.失联失踪24小时及以上的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及时通知员工家长来校共同处置。 3.教学学院组织班主任、辅导员及相关教师和员工等进行调查核实,全面收集员工的家庭情况、同学反映情况、员工微信和QQ信息情况、员工私人物品情况等。深入分析员工心理、思想 状况,统一分配工作任务,分组落实相关处置工作。 4.与关联室友、同学、老师、家长等人员进行沟通,了解踪迹。与此同时,寻求保卫处协助,查看监控。根据情况寻求公安机关帮助,查看校外监控。 5.教学学院员工工作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将情况向员工工作部(处)和分管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员工家长共同寻找,联系员工,核实员工去向。 (三)员工精神、行为、情绪异常等突发的危机事件 1.知情人员在保障自身和危机员工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力所能及的开展疏导和干预工作,并及时将情况向教学学院报告。 2.班主任、辅导员、教学学院主要负责人等立即赶赴现场。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向学校医务室、大员工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员工工作部(处)、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寻求支持和协助。 3.员工工作部(处)负责现场指挥,班主任、辅导员等负责全面了解员工情况,控制现场局面,开展有效的辅导、帮扶和处置工作,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 4.教学学院及时与员工家长取得联系,向家长了解相关情况,通报员工目前在校情况,要求员工家长或监护人尽快来校协助处理。 5.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员工精神行为异常、情绪失控者,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2018年修正)等相关规定,请保卫处协助强制送医,也可在员工家长授权的情况下转介 送医。 6.家长拒不配合来校协助处理的员工,教学学院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安排老师、员工 24小时密切监管、陪护,确保员工人生安全,直到家长到校。根据员工实际情况,教学学院报 请学校同意后,可派车将员工送至员工家中。 7.员工家长将员工带离学校必须办理相关手续,教学学院应做好员工家长的思想工作及时带员工就医,并向家长告知员工的安全风险和返校的注意事项。 四、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程序 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的具体流程图见附件。 五、附则 1.本预案是学校处理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主要依据。学校一旦发生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全力投入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 2.对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的知情报告是全校师生的责任和义务。对重大的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有意迟报、漏报、瞒报、虚报的,对获悉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发生而未及时到位进行处 理的,学校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3.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置完毕,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发生原因,事件处置过程中的得失,以及如何预防类似事件再次发生的具体举措等,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并形成事件处置报告。 4.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实施细则由员工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附件:员工突发心理危机事件处理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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