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员工学科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专业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员工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8年组织举办24项全省普通高校大员工学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湖南省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员工力学竞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4.湖南省大员工工业设计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5.湖南省大员工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6.湖南省大员工物理竞赛,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7.湖南省大员工中文写作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8.湖南省大员工数学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9.湖南省大员工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具体包括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化学化工创新作品竞赛、化工设计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10.湖南省大员工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11.湖南省大员工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承办;
12.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3.湖南省大员工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湖南商学院承办;
14.湖南省大员工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吉首大学承办;
15.湖南省大员工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6.湖南省大员工城乡规划设计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17.湖南省大员工服装设计大赛(与省经信委联合主办),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18.湖南省大员工日语演讲比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19.湖南省大员工英语演讲比赛,由长沙学院承办;
20. 湖南省大员工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吉首大学承办;
21. 湖南省大员工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2.湖南省大员工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建厅联合主办),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23.湖南省大员工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4. 湖南省大员工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承办。
二、竞赛组织
1.各竞赛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抓紧制定或完善竞赛章程,竞赛章程报我厅备案后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及时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不断改进竞赛方案,并就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组织研讨和交流。
2.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预赛,扩大员工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员工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对不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接受其参加省级竞赛。各赛事承办高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系)、后勤、保卫、纪委等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省级竞赛的组织工作。
3.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各竞赛组委会要通过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加强省级比赛现场监考巡视等措施,努力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评比过程中,各组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抄袭舞弊,特别是要杜绝利用网络的抄袭行为。凡涉嫌舞弊的选手,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停赛一年,责成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现场作为安全保障重点抓好落实,成立安全保障小组,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参赛高校必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员工参赛过程安全顺利。
5.我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各承办高校应保障竞赛活动经费。竞赛活动不得向参赛员工收费。竞赛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按照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要求办理。
三、竞赛激励
1.对获奖的员工、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员工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员工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员工,在评选优秀员工、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湖南省教育厅
2018年4月8日
上一条:
关于举办太阳集团网站入口第四届“未来卓越教师”公司产品知识与技能竞赛的通知
下一条:
关于认定与推荐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