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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举办2018年全省普通高校大员工学科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和我省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决策部署,推动专业综合改革,引导和鼓励广大员工锻炼和培养学习能力、实践动手能力、研究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营造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浓厚氛围,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2018年组织举办24项全省普通高校大员工学科竞赛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项目

1湖南省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由国防科技大学承办;

2湖南省大员工力学竞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3湖南省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由湖南文理学院承办;

4湖南省大员工工业设计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5湖南省大员工广告艺术大赛,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6湖南省大员工物理竞赛,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7湖南省大员工中文写作竞赛,由湖南大学承办;

8湖南省大员工数学竞赛,由中南大学承办;

9湖南省大员工化学化工实验与创新设计竞赛(具体包括化学实验技能竞赛、化学化工创新作品竞赛、化工设计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10湖南省大员工计算机程序设计竞赛,由湖南农业大学承办;

11湖南省大员工旅游专业综合技能大赛由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涉外学院承办

12湖南省普通高校师范生教学技能竞赛,由衡阳师范学院承办;

13.湖南省大员工现代物流设计竞赛,由湖南商学院承办;

14湖南省大员工企业模拟经营竞赛,由吉首大学承办;

15湖南省大员工物联网应用创新设计竞赛,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16.湖南省大员工城乡规划设计竞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17.湖南省大员工服装设计大赛(与省经信委联合主办),由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18湖南省大员工日语演讲比赛,由湘潭大学承办;

19湖南省大员工英语演讲比赛,由长沙学院承办;

20. 湖南省大员工电子商务大赛(与省商务厅联合主办),由吉首大学承办;

21. 湖南省大员工测绘综合技能大赛,由湖南城市学院承办;

22湖南省大员工结构设计竞赛(与省住建厅联合主办),由长沙理工大学承办;

23湖南省大员工机械创新设计竞赛,由湖南工程学院承办;

24. 湖南省大员工财务大数据应用能力竞赛,由湖南财政经济学院承办。

二、竞赛组织

1.各竞赛由我厅高教处负责指导和管理,具体竞赛活动由各竞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抓紧制定或完善竞赛章程,竞赛章程报我厅备案后实施。各竞赛组委会要及时对竞赛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含经费使用情况),不断改进竞赛方案,并就全省高校相关学科专业的教学改革组织研讨和交流。

2.各高校要认真组织好校级预赛,扩大员工的参与面与受益面,在组织校赛的基础上,择优推荐本校员工参加相应的省级比赛。对不组织校级竞赛的高校,不接受其参加省级竞赛。各赛事承办高校要成立由分管校领导牵头,教务处、专业院(系)、后勤、保卫、纪委等校内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领导协调机构,制定好组织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省级竞赛的组织工作。

3.严肃竞赛纪律,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各竞赛组委会要通过实行评审专家回避制度、加强省级比赛现场监考巡视等措施,努力确保竞赛结果公平公正。竞赛评比过程中,各组委会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抄袭舞弊,特别是要杜绝利用网络的抄袭行为。凡涉嫌舞弊的选手,一律取消参赛资格、获奖资格并停赛一年,责成学校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要高度重视竞赛过程的安全工作。承办高校要把竞赛现场作为安全保障重点抓好落实,成立安全保障小组,做好应急处置预案。各参赛高校必须安排教师或教学管理人员负责带队联络,确保员工参赛过程安全顺利。

5.我厅将参照有关规定标准给予竞赛一定的经费资助。各承办高校应保障竞赛活动经费。竞赛活动不得向参赛员工收费。竞赛活动须严格遵守中央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勤俭节约的要求,竞赛经费须全部用于竞赛活动开支,并按照各承办单位财务管理要求办理。

三、竞赛激励

1.对获奖的员工、指导教师以及优秀组织单位,由我厅发文通报并颁发获奖证书。

2.各高校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指导大员工科技竞赛活动的通知》(高教司〔2003165号)和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指导大员工学科竞赛活动,对参与指导的教师应计算一定的教学工作量,对优秀指导教师给予表彰奖励;对获奖员工,在评选优秀员工、奖学金、推荐免试研究生时予以适当鼓励。

 

湖南省教育厅

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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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8-04-08 阅读: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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